“其他小区车位出租一般都是一年,最长的也不能超过5年。”业主代表张先生说,“就算开发商办理了人防工程使用证,但该使用证的最高年限为5年,凭什么可以一张口就租20年的使用权?”
“8.88万元的租金,看起来好像不多,但每个月平均也高达370元,而且是一次交清。稍微有点儿常识的人都知道,一次交清与分期缴纳的巨大差别。”业主代表张先生说。
对于为何已入住了大半年才开始对车位明码标价销售,国风上观的客服人员表示,以前不收费是为了方便业主,而现在车位已经具备了使用条件,所以开始标价出售。
“按照购房合同约定,2009年12月交房两个月后,车库就应能正常使用,可一直到现在,车库也未能正常使用。这是开发商违约在先。”业主张先生反驳说。
开发商调整租金能否随心所欲?
业主维权专家舒可心说,根据2010年开始实施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调整租金时应当与全体业主协商。”也就是说,根据规定,车位租金必须和业主商量,并非开发商说了算——这已经“白纸黑字”地写在了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上。
哄抬逻辑2
没有产权证
照样卖车位?
按照开发商的通知,业主可选择租人防车位,也可购买可售车位,价格从20万到29万不等。但购买可销售车位前必须先租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