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项措施遏制道路杀手 司机连续驾驶不得超4小时

2012-02-08 09:14:21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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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企业责任

强制司机休息

针对部分客货运驾驶人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突出等问题,《意见》出台了其他综合措施,尤其是对企业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开展客货运驾驶人继续教育,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

二是推行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客运企业和驾驶人要在发车前向乘客告知安全服务内容,在车内明显位置标示车辆核定载客人数、经批准的停靠站点和投诉举报电话。

三是强化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应用。自2012年2月1日起,没有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未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的车辆,暂停其营运车辆资格审验。

四是严厉查处客货运驾驶人违法行为。规定客货运驾驶人24小时内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个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另外,《意见》突出了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责任事故的企业负责人,依法撤销职务,并在5年内不得担任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2起死亡3人以上责任事故的企业,由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机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经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

快评:何时货车不再如虎

“雇来的人,混来的证;疲劳驾驶,货物满运;万一撞上,肯定没命!”在公路上驾驶,遇见这样的大货车,只怕谁的心里都会有点怕。网络上甚至还有人编出了“大货车避让攻略”,专门教人遇见大货车如何躲远些。畏车如虎,可见一斑。

由此可见,这次出台对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的新规定,确实很有必要。其中,严格落实夜间驾驶考试、提高驾驶员准入门槛等规定,对有效管住“道路杀手”,针对性很强。希望各地在落实中,将其中一些措施细化。比如,怎样判断司机是否疲劳驾驶?需要探索出更具体的办法来。

希望每一位大客车、大货车司机,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自觉遵守规定,拒绝超时超载驾驶,平平安安才是福啊!(丁汀)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于姝楠

编辑: 于姝楠  标签: 驾驶人 意见 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 驾驶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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