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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与员工薪酬两重天:年薪百万VS保障不如农民工

2012-04-16 09:39:53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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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销员

保障不如农民工

“工资单”里没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社会上都以为我们卖保险、拿提成挣了大钱,实际上大多数的保险代理人收入并不高,甚至连起码的‘三险一金’都没有,保障还不如农民工。”年近50岁的魏女士,谈到自己未来养老、医疗等保障,一脸的愁容。

魏女士在北京一家保险公司做寿险营销员,一干就是十几年。一直没有底薪,收入都来自于推销保单获得的佣金。每卖出一张寿险保单,大约可以拿20%的提成。

翻翻魏女士2011年的“工资单”,看到她的收入并不是很稳定,高的一个月收入一万元出头,低的时候只有3000多元。一年平均下来,每月收入大约在5000元左右。最令人惊讶的是,她的“工资单”里并没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些项目,反而在一般工薪阶层缴纳的个税外,还增加了营业税、教育附加等其他税费扣缴项。

营业税、教育附加都是面向企业征收的,为什么个人也要缴这些税呢?

“就是保险代理人的‘代理’二字,弄得我们里外不是人:保险公司不承认我们是它的员工,税务局收税拿我们当‘个体老板’看待。”魏女士诉苦说。

目前,全国从事保险营销的代理人有200多万人,但保险公司只承认这些人的“代理”身份,而没有员工的名分。也就是说,在保险公司眼里,这些代理人相当于“个体户”,帮保险公司卖保险获取佣金。不是保险公司的员工,保险公司也就没有责任为他们上“三险一金”提供养老、医疗等保障。

魏女士说,虽然不是保险公司的员工,但保险公司对他们在管理上,却和员工没什么两样,每天开会、记考勤,缺席还要扣钱。“最大的区别是在福利待遇上,一提这方面我们就成了外人。就连保险产品的介绍和宣传材料,公司都要我们自己花钱买。”

实际上,保险代理人承担的责任,也远远超出“卖保险”的范围。按理说,保险代理拿的是“卖保单”的佣金,但保险公司却要求代理人还要为客户提供后续服务。一张寿险保单的有效期长达十几年、几十年,代理人在此期间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服务,却得不到任何报酬。“我干了这么多年保险,卖出去的保单成千上万,积攒了这么多客户,提供服务要花费我大量的时间,可一分钱都挣不着,这太不公平了吧?”魏女士说。

最让魏女士纠结的,是税负依然沉重。去年个税改革,工薪收入者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降低了税率,税负大大减轻。而保险营销员作为非企业雇员,是按劳务报酬缴纳个税,根本享受不到这些给工薪阶层的好处。

同样一个月收入5000元,工薪阶层只需缴50多元的税,我们却要缴400多元,差得真不是一点半点。魏女士说,保险营销员是一个规模庞大的劳动群体,干的是工薪阶层的活,挣的是工薪阶层的钱,怎么就被归到“个体老板”的行列,实在是消受不起。

记者点评

随着近年来一些金融企业股改上市,行业薪酬水平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个别金融企业对高管人员发放过高薪酬,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以及内部员工收入水平差距明显拉大。

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需要加强对收入过高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合理缩小行业与行业之间,行业内高管与普通员工之间收入差距。在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管理的同时,还应加强对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的监管,通过市场机制和公司内部制衡机制增强约束力,改变高管自定薪酬状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通过多种手段控制收入分配差距的进一步拉大。

营销员的佣金收入实际为其个人提供劳动服务所得,征收营业税不尽合理,也不符合大多数的国际惯例。有关部门应从保险营销员的根本权益出发,研究和解决保险营销员不合理税收和社保缺失的问题,更好地促进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于姝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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