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中国日报 观天下 知中国

居民用“狮子吼”吓死小偷 法院判赔偿2000元

2012-05-10 15:21:20 来源:北京晚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延伸解读

把小偷推下楼是否违法?

大吼一场吓吓小偷或者给自己壮胆没有过错,那先下手为强把刚爬上阳台的小偷推下去呢?

有网站曾进行过“发现小偷撬窗入室,您会把他推下楼吗”的调查。正方网民豪气地说:“做人要勇于担当,不管后果如何,推下去再说。”反方网民则认为,凡事都有万一,万一是个夜游症患者,不是小偷,推下去摔死了怎么办?

原森泰律师分析说,房主针对小偷的行为是否合法,实际上就是正当防卫权的问题。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美国对私闯民宅规定有无限防卫权,房主有权击杀闯入者,但我国没有这种规定。”原律师介绍说,我国的无限防卫权仅限于强奸、抢劫、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而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则要看正在发生的侵害行为是否会危及居民的人身安全。比如小偷只是入室行窃,在被发现后并未有威胁举动,或者小偷已经被抓住了,居民却直接持刀致人死亡,就属于防卫过当。再比如小偷在被发现后并无反抗举动,房主明知把小偷推下楼会使其摔死,仍把其推下,就属于犯罪行为。还有的小偷在逃跑,失主开车直接把小偷撞残撞死,这都属于违法。

对于入室盗窃的小偷,外地曾发生过房主在报警后直接挥刀把小偷砍成重伤的案例,最终房主被认定为故意伤害,并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大部分人会担心,如果不对小偷先下手为强,等小偷掏出凶器行凶,失主再去正当防卫,岂不是晚了?”原森泰律师表示,实践证明,入室盗窃被发现后,小偷由偷转化为暴力犯罪的居多。因此,针对入室盗窃,或者说是私闯民宅这种行为,是否应该授予房主无限防卫权,值得法律界探讨。

惊吓小偷趣闻

电动声控骷髅头

外地有个居民把电动声控骷髅头放在阳台上,如果有小偷破窗而入,骷髅头在感应到声音后,就会发出鬼怪的声音。

巨幅武警照吓小偷

广州市番禺区的江先生曾在武警部队服役,在退役时拍了一组自己穿着武警制服的照片。他把照片放大,然后在窗台摆了一排,还在阳台的玻璃门前放了一张自己的全身巨幅照片。江先生说:“小偷总是怕武警的吧!他应该不会胆大妄为到连武警家都敢偷吧。”

来源:北京晚报 编辑:于姝楠

编辑: 于姝楠 标签: 小偷 狮子吼 法院 安全保障义务 房主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精彩热图

"血脖肉"做馅 香精掩异味

下岗工人自造“民用潜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