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对外发布。作为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明确指出了食品安全治理的时间表,要用3年的时间,使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
应当说,敢于定下时间表,表明了相关部门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决心与信心。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近几年食品安全问题频出,极大地削弱了公众的安全感,对政府的公信力也构成了影响。打击食品犯罪,既是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重塑政府形象的良好契机。
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其实政府一直以来都很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但这并不是一个轻易可以解决的问题。这些年,我国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设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和整顿。然而时至今日,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的担忧,仍在处在高位徘徊。
这样的现实,源自制约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食品安全基础薄弱,食品产业量大面广,素质总体不高,生产经营管理不规范,部分生产经营者道德失范……与此同时,现行监管体制、法规标准、检验检测体系等还不尽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水平不高,监管执法力量不足,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体系薄弱,存在着监管漏洞。种种事实表明,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保障食品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
即便困难再大,开弓就没有回头箭。面对这一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打好攻坚战和持久战,关键还在于厘清权属,强力落实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两个方面,监管者的责任以及被监管者的责任。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作为一地食品安全的总闸门,能否将食品安全工作抓到位,关键在于责任能否真正逐级落实,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往往存在部门监管职责交叉与空白并存、责任不落实的情况,出现问题推诿扯皮,这种问题一定要彻底厘清,将食品安全问题纳入考核,甚至一票否决,唯此才能推动工作向前进展。
另一方面,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人,同样肩负着重大的责任。部分经营者道德失范、诚信缺失,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等不到位,产生了很多风险隐患,这是制约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因素。对于食品安全犯罪行为,我们要从严治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提高经营者的违规违法成本,促使其优化自身的生产经营水平和标准。
同时,食品安全问题涉及每一个公民,也需要公众、媒体和社会组织的广泛有序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只要大家共同携起手来,这一难题终将得到圆满的解决。
来源:人民网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