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21日的一场暴雨,让在京财产险公司共接到机动车辆保险接报案4.2万件,估损金额约3.9亿元。在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中,涉水车辆的理赔矛盾也在密集显现。虽说突发暴雨是极端事件,难免会使各种理赔问题集中爆发,但是,中国经济网编辑注意到,在这次暴雨带来的理赔纠纷中,起因基本皆是“发动机进水受损仅‘涉水险’可以赔付”,几乎成为这场纠纷的唯一矛盾点,让人唏嘘不已。
早在今年初,项俊波主席即已明确将改善车险理赔难问题列入今年的工作重点。保监会和各地保监局亦召开治理车险理赔难问题的工作会议,并不断下发通知夯实监管力度。然而,北京暴雨还是让车险问题赤裸裸地暴露出来。如果说“7·21”暴雨的理赔矛盾原因分散,或许可以说,这是因为个别保险公司管理不善造成的,然而,矛盾如此集中,恐怕就是车险行业集体的弊病了。
所谓车险理赔难,其实更多的,并不是难在理赔的过程,而是在整个投保过程中,投保人对自己的保单知之甚少,信息严重不对称。保监会虽然在今年三月改善了“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问题,但是理赔问题若想真正得到解决,车险行业所需做的变革恐怕远不止废止这两个“霸王条款”。中国经济网编辑将通过“7·21”暴雨后的车主理赔路,在系列稿件中号脉车险,分析车险理赔困难的原因,验证车险新政半年来所取得的成效。
实际上,保险公司在制定车险条款时,“霸王条款”已经涵盖在其中,大多数车主,正是吃了车险条款的“亏”。
车主苦等人保财险定损
涉水车辆发动机理赔难
在打了近100个电话以后,刘晓爽终于打通了中国人保的热线电话,为自己在“7·21”北京暴雨中受损的小汽车拿到了报案单号。“我从7月21日晚上开始打,一直打到第二天下午两三点才打通。”刘晓爽说。
“7·21”暴雨,刘晓爽的车在水中浸泡5个多小时,他当即打电话给附近的4S店,得到的指示是:不要动,以便于定损;立即拨打其投保的人保车险服务电话,拿报案号。在反复拨打之后,刘晓爽终于接通了人保热线,拿到报案号。随后,他又拨打了4S店修理部电话,请他们把车拖到修理厂。直到7月23日晚23时,拖车终于姗姗来迟。“他们说要拖车的人太多,所以忙不过来。”刘晓爽说。
十多天过去了,他仍然在等待悬而未决的理赔消息。看了最近的新闻报道,刘晓爽担心,自己未购买“涉水险”,若发动机损坏,恐怕不能获得保险公司全赔。
不少车主曾认为,购买了车全险,保险公司就会对所有损失进行赔付,理赔时,却被保险公司告知,“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涉水行驶,造成发动机损害的”,属于车损险免责范围。
少数购买了涉水险的车主暗呼幸运,多数未购买的车主只能自掏腰包维修发动机。可是,仍有少数“幸运”车主惊讶地发现,对于涉水险,不额外买,会遭保险公司拒赔,额外买了,也未必就一定都赔。不少投保了涉水险的车主,却因为发动机进水熄火后二次点火而被拒赔。
另有车主宋女士,她的车被积水几乎淹至车顶后拖到维修站,随后宋女士被告知,车辆发动机受损,需要大修。宋女士随即找保险公司要求赔付,保险公司却说车辆是由于维修站采用打火检查,方法失误,造成发动机连杆严重变形,才导致需要大修,因此保险不负责。
保险合同暗藏“陷阱”
发动机进水的理赔保险目前只适用于涉水险,其全称是发动机涉水损失险,是车主专门对车辆发动机购买的一种附加财产险,投保的车辆在涉水路段行驶或被水淹没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适用涉水险的理赔条款。中国经济网编辑从业内人士处得知,车辆内饰以及其他部件的损坏都适用于车损险,只要发动机没进水,所有的维修、更换部件都属于车损险的保障范围。
仔细阅读车损险的条款,才能在“免责范围”中发现,涉水行驶造成发动机损坏不予赔偿。即使投保了涉水险,若不仔细阅读涉水险的“免责范围”,还是不能发现发动机进水熄火后,二次点火将被拒赔,不少车主就是在不知情下,二次点火被拒赔,着了保险公司的“道”。
有车一族都知道,发动机的维修费用高昂,而保险公司唯独将维修成本高的发动机放入“免责范围”,其“精明”可见一斑。
保险条款现矛盾
保险合同的格式条款“保险责任”一章中,明确写着赔偿项目包括“暴雨”损失。所谓车损险,岂能不包含最严重、最关键的发动机损害的赔偿?可是,保险公司立刻以合同的“免责条款”予以否决:“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涉水行驶,造成发动机损害的”,属于免责范围。
而同一家保险公司的格式条款,在“保障责任”条款里规定车损险赔偿包括暴雨损失,而“免责范围”又规定,涉水行驶造成发动机损坏不予赔偿,这样的“自相矛盾”引起了众多车主的质疑。
值得注意的是,涉水险在不同的保险公司还会有15%到20%的绝对免赔率,即使是买了车损险、涉水险以及车损险的不计免赔,也只能最多获得损失的80%到85%赔偿。要想获得全额赔付,车主必须在购买车损险、涉水险以及车损险的不计免赔之后,再购买一个附加险的不计免赔特约险。
保险公司层层的“免责”下来,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减少自己的赔付额。如此做法,可说算到了“骨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