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照某高校上学的大一女生小阎想在暑假做兼职,不料不仅房子没租成,行李还让房东扣了,而且房东还要索取100元的行李保管费。最终房东被行政拘留5日。
7月14日,菏泽的日照某高校大一女生小阎和同学在网上看到一则租房信息,感觉还不错,小阎就和同学一起联系了房东。
来到东港区某小区后,小阎他们发现小区的位置不错,就有意租下。第二天,小阎两人交了400元,从房东李某处拿到了钥匙。双方并未签订合同。
小阎进了房子才发现,屋里的配置与李某所说的有很大差距,不仅没有网线和热水器,就连灯都没有。小阎两人找到李某要求退钱,但李某说:“你们已经入住了,钱不能退。”
为此双方吵了起来,最后李某报了警。李某开车带着小阎他们的行李,来到了昭阳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在了解情况后,对双方进行了劝解,但最终没有谈拢,事后李某悄悄开车离开了。
后来,小阎想起行李还在李某车上,就给李某打了电话,李某说会把两人行李放在老城区一家宾馆内,但小阎他们到了宾馆,并没有找到行李。
一直到15日早晨,小阎和同学都没拿到自己的行李。这时李某要求,小阎必须交100元的保管费才能拿到行李。小阎无奈只能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昭阳路派出所民警走访了该小区,发现小阎所说情况基本属实,于是电话通知李某让其归还行李,可李某拒绝了。
22日,昭阳路派出所对李某进行了依法传唤,李某承认了自己扣留他人物品索要财物的事实。最终,李某因强迫交易,被昭阳路派出所行政拘留5日。
昭阳路派出所所长武强建议大学生,租房一定要签订合同,“不要只在网上找,最好是去正规房产中介,还有,女大学生一定要多个心眼,防止被骗,遇到危险要报警求助。”(见习记者杜光鹏 通讯员王丽英 田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