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杨某在丰台区大灰厂附近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首付款31万,女朋友出了10万,加上杨某手头的钱勉强凑了14万,但还差17万。眼看着交首付的日子越来越近,杨某着急了。杨某去和亲朋好友借钱,但是都没有成功。他也不敢告诉女友说自己没钱买房。
眼看日期临近,杨某思前想后好几宿,最终想到了一个来钱最快的方法——抢银行。
其实早在2012年下半年,杨某失业却骗女友自己还有工作时,就曾经有过抢劫的想法。他从网上购买了电棍、电击器、橡胶面具、麻醉药等工具。但因为害怕,杨某一直没敢这么做。
这一次为了买房,杨某终于下定决心,他选择了位于朝阳区十里堡北里的一家银行。因为银行附近有一条铁路,他想着如果自己得手了,就可以骑自行车甩开追他的人,然后跑到铁路上,在铁路上把衣服换了,然后下了铁路继续跑。
4月15日,就是杨某交首付款的日子。4月13日晚上,他失眠了。4月14日中午,杨某从通州租住地坐公交车到了十里堡附近,之后他一直在附近转悠,制定抢劫的计划。
他先从附近卖自行车的一家店里花410元钱买了一辆自行车,之后骑车在附近寻找银行。最终杨某选择了路口东南角的一家银行,他认为在这里动手更容易逃跑。
他将自行车停到路边,开始在银行外徘徊,下午5点多,他看见银行保安将门上锁了,便到银行门口喊里面的工作人员。因为银行门很厚,里面听不到,一名工作人员便将门打开。杨某骗对方说,自己的银行卡不小心落在银行里了,让他帮忙找找。工作人员进去帮他寻找,并随手关上了门。
等工作人员再次将门打开时,杨某便拿着提前准备好的刀冲入银行,想将对方控制,但未能得手。杨某一边持刀大喊着要30万,一边向前逼近。后银行内两名工作人员和一名保安抱着椅子开始和杨某周旋。最终杨某被制服。
赔了夫人又折兵
今天上午,在朝阳法院受审时,杨某认可检方的全部指控。他还说,希望他人能够引以为戒。
检察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杨某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抢劫罪,而抢劫金融机构属于抢劫罪的严重情节。因此,检方建议法院对杨某在有期徒刑10年至12年间量刑。
记者了解到,杨某想法比较简单,他认为自己已做了万全的准备。所以,他凭借一把水果刀只身就去打劫银行。杨某以为,自己只要能够挟持住一名银行人员就能得手,从未想过失手后怎么办。
杨某的女友张某也是在京工作的河北人。张某说,她和杨某认识已近3年,案发时已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在张某看来,杨某是一个不爱说话、性格内向的人,脾气很好,喜欢动脑子,比如说爱玩魔方。张某回忆,杨某实施抢银行之前并无异常表现,事发当天早上,杨某还将张某送到车站去上班。杨某抢银行的这件事,对张某也造成了很大刺激。
杨某告诉记者,抢银行被抓后,他再没见过女友。女友从没来看过他,也没再与他联系过。
现在回想自己所做的一切,杨某感觉“这事不值吧”。他说,自己当初如果跟女友坦白说自己没工作,也许就没这么多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