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凌晨,16岁的小杨终于走出看守所,回到父亲老杨居住的宾馆。
追踪报道
14日下午,甘肃张家川被拘少年杨辉向张家川县公安局申请刑事赔偿。杨父杨牛胡称,儿子被拘7天,他们要求象征性赔偿7元。当天,杨父与代理律师游飞翥前往张家川县检察院,对涉嫌刑讯逼供的警方人员提出控告。游飞翥称,今天将就行政拘留决定向天水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刑事赔偿7元钱
16岁的杨辉是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的一名初三学生。9月12日,张家川县张家川镇发生一起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杨辉因为发微博质疑该案有内情,于9月17日被张家川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刑拘。此案经《京华时报》率先披露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由于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发布诽谤信息被转发达500次可判刑,此案被称为“500转刑拘第一案”。
9月22日凌晨,杨辉在被拘的第7天获释。据了解,此案经甘肃省公安厅和天水市公安局联合工作组调查核实,决定撤销刑事案件,对其行政拘留7日。甘肃省公安厅表示,撤销杨某的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拘留,是鉴于其系未成年人以及归案后的悔罪表现,依法依规处理。
昨天中午,杨父杨牛胡在电话中称,他们坚持认为孩子发帖无罪。就杨辉被刑拘一事,他们将申请刑事赔偿。“孩子关了7天,我们只要赔7块钱,并要求赔礼道歉。”
昨天下午,杨牛胡和杨辉的代理律师游飞翥前往张家川县公安局,提交了申请刑事赔偿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