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吉林省颁布了《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政府采购若干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采购需求、采购标准、采购条件、采购预算、评分因素和标准等事项应当在采购文件中公开发布,没有列入采购文件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同时,广东广州、浙江义乌等城市也已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方面,做出了许多有益的尝试。
“英国连政府公务员厕所用纸的标准都管,相比之下,我国对于政府采购的约束还远远不够。”徐焕东认为,我们应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管,同时划清政府采购中不同主体所应承担的责任,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曹富国认为,监管方式应多种多样,不能只表现为“审批”。
“加强监管是处理公共采购问题一个简单而惯常的手段。可是,我们从这几个案例中发现,问题不是因为没有监管造成的。除了监管手段之外,我们还应建立对政府采购制度的定期专家评估制度,不断发现当前制度中的问题,改善制度。”
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是政府采购监管的主要目标之一。曹富国还认为,我们应加强政府采购的职业化程度,培养既是工商管理专家,又是法律专家,还是公共管理专家的政府采购专业人才,通过职业化的方法来解决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
“只有将政府采购的内部职业化发展与外部多样化监管相结合,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天价采购’现象的再次发生。”曹富国说。
对于政府“天价采购”问题,受访者支持的其他解决措施有:“对于公众和媒体的质疑,政府应积极回应”(60.0%)、“政府审计不能只是一阵风”(56.4%)、“预算制定要具体详细,执行要严格”(49.0%)、“采购竞标应通过电视现场直播”(44.0%)等。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