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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扣民生主题 直面社会热点(跨越·十年)

2012-10-11 09:35:0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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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31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闭幕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指出,检查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是今年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这部法律颁布实施20年来在全国范围内的第一次执法检查,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高度重视。

这次执法检查在方式方法上作了一些有益尝试,不仅通过网络、信访等多种渠道听取各方面意见,还将执法检查与立法后评估有机结合起来,了解情况更加全面深入,提出建议更有针对性,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10年来监督工作的一个缩影,从多次举行专题询问、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听取“一府两院”报告、代表视察可以勾画出10年来人大监督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举措、新探索、新成果。

10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始终围绕大局,扎实有效地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紧紧扣住发展民生这个主题,卓有成效地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直面社会热点难点,凸显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以人为本的理念。

专题询问制度由尝试到常态

今年6月29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水利部等10个国家部委负责人,现场回答了委员们提出的“生活饮用水时间表”、“水价改革”、“地下水超采”等询问。

从2010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多次专题询问。专题询问由尝试到常态,问题针对性强、互动效果好、监督有实效,已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种经常性的监督方式。

询问和质询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在我国宪法、地方组织法和其他法律中都有若干规定。专题询问是询问的引申和延续,是人大监督方式的与时俱进。专题询问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产生积极反响,成为人大监督工作的一个亮点,已走向常态化、制度化,在主题选择上更加贴近民生热点。

追问热点,直面难题,将问题摊在桌面上。从保障房的政策设计、建设进度,到资金保障分配管理;从教育经费保障,到校车校园安全,还有国企改革、农田水利建设、饮用水安全……针对各种民生热点、民众关切,委员们连珠发问,不乏犀利言辞,部委负责人一一作答,坦诚恳切。

在近两年的专题询问中,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审计署、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等十几个国务院部门的负责人到场应询,涉及部门领域更多更广。

此外,专题询问充分向媒体开放,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现场报道或直播,体现出透明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陈斯喜认为,在监督工作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始终突出问题意识,在监督项目的选择上,注重针对社会中普遍关注的问题来确定。在开展专题询问过程中,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都能够提出来、反映出来,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马之庚说:“专题询问应着眼于落地有声的监督结果。要从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一府两院’存在突出问题的工作,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中科学选准监督专题。”马之庚建议,要把那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急需解决而又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作为询问的主题,适时地开展跟踪监督,必要时启动质询、罢免等更为刚性的监督手段,确保专题询问更富实效。

监督法律实施是重要职责

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以及“一府两院”的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

针对突发情况专门增加安排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围绕百姓关注热点开展执法检查……10年来,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多种方式,紧紧围绕国计民生开展监督、促进问题解决。

2008年1月中旬到2月上旬,我国南方地区连续遭受4次低温雨雪冰冻极端天气袭击,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工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高度关注。2008年4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专门安排了一项议程: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灾后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牵动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心。

“对今年预算支出结构做出相应调整,以抗震救灾、保障灾区人民生活为根本,一切从抗震救灾工作实际情况出发,需要多少给多少。”吴邦国委员长在2008年5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的委员长会议上深情的话语,体现了常委会对灾区人民的牵挂。

一个月后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又专门安排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批准了调整后的2008年中央预算,同意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为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

10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多次听取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及专题调研项目。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开展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农业法、残疾人保障法、文物保护法等多项执法检查工作。这些检查组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不流于表面而是探究根源。有关专家表示,正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在对细节的考察中认真履职,使得一部部关乎民生的法律在实施中发挥更大效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特别注重抓好开展监督工作的3个环节:一是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监督项目“任务、人员、时间”三落实。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善于听取各方面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善于用全局的、长远的眼光分析问题,提出务实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同“一府两院”的沟通,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交换意见,提高报告起草和审议质量,并督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认为,人大作为宪法实施的专门监督机构,我们有责任来总结1982年宪法实施30年来的成就、经验与不足,而且这也是一种工作责任。如何加强人大对宪法实施的监督,保证宪法全面有效地实施,保证国家的全部生活都在宪法的框架内进行,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一项非常重要的职责,也是发挥人大制度优越性的一个重要途径。

增强监督实效是关键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增强实效,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使监督工作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相扣、与人民群众普遍呼声息息相应。

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人大监督工作容易搞虚,不容易做实。增强实效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关键。”“事实证明,监督工作针对性越强、越集中,监督工作效果就越明显、越好。”

2009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对中央政府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活动”,选取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农田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工程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4个题目开展调研,深入了解项目建设和审批程序是否依法合规、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工程措施和质量是否合格……

对于这些关乎中央投资成败的关键问题,通过主动开展专题调研,可以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把握政府投资和政策导向,坚持政府投资量力而行,防止重复建设和城市盲目扩张,确保中央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围绕四大专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十几个专题调研小组,奔赴河北、山西、湖北、黑龙江、甘肃、内蒙古、云南、贵州、山东、浙江、上海等地。盛夏时节,全国18个省区市留下了调研组的足迹。

项目建设和审批程序是否依法合规,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工程措施和质量是否合格……每到一地,专题调研组既听取地方各级政府的情况介绍,又深入到企业、科研院所、施工现场和城乡困难群众家庭进行实地考察;既了解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项目的进展情况,总结工程建设的成效和经验,又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充分交换意见。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次还邀请多家中央新闻媒体参与调研,全程跟踪报道,以增加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

一条条意见,一条条建议,凝结着调研组全体成员的智慧和汗水,给人启示。

这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历史上,开创了以重大专题调研推动中央重大政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先河。

有关专家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这么长时间、这么深入细致的调研、监督,充分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中央决策的高度重视,并以调研、监督来促进政府更好地落实中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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