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统计学会2月8日发布了2011年地区发展与民生指数报告,测算结果显示,2011年各地区发展与民生指数均比上年有所提高。“地区发展与民生指数”评价指标体系弥补了仅仅依靠GDP衡量国家经济发展状况的不足,包括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发展、生态建设、科技创新、公众评价六大方面的42项指标,是在2011年首次发布的“综合发展指数”基础上修改完善的。
据中国统计学会副会长鲜祖德对测算结果的分析,2011年地区发展与民生指数体现了如下一些特点。一是四大区域发展与民生指数稳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增速较快。2011年,四大区域的发展与民生指数,东部地区最高,为69.53%,比上年提高2.50个百分点;东北地区次之,为60.22%,比上年提高2.19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分别为58.33%和55.41%,分别比上年提高2.73和2.79个百分点。从指数的增速看,西部地区最快,为5.30%;中部地区次之,为4.91%;东北地区和东部地区分别为3.78%和3.73%。
二是31个省(区、市)发展与民生指数普遍提高,差距有所缩小。指数排在前十名的地区分别为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福建、山东、辽宁和重庆;指数增速排在前十名的地区分别为甘肃、重庆、青海、河南、海南、安徽、贵州、新疆、四川和云南。
31个省(区、市)发展与民生指数的变异系数,自2004年后呈现逐年缩小的趋势,这表明省际间差距在缩小。2011年,变异系数又由上年的0.172缩小到0.162。
三是从2011年各地区发展与民生指数和人均GDP的比较来看,差异较大。有些省份人均GDP排序相对靠前,但发展与民生指数排序相对靠后,如内蒙古、宁夏、新疆、青海等省份;一些省份人均GDP排序虽然相对靠后,但发展与民生指数排序相对靠前,如四川、江西、海南、安徽等省。(记者朱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