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西安市行政程序规定》偷拍窃听取证一律无效 5月1日起施行
以政府令形式公布的《西安市行政程序规定》,2013年5月1日起将在全市正式实施,这部旨在规范政府行政执法活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政府规章,因“偷拍窃听取得证据无效”、“执法人员无证可被当事人拒绝执法”等新规定,从起草之初就备受市民关注。
对行政程序统一立法
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尚属首例
“以前,我国多数城市行政程序方面的立法都不健全,缺乏统一的行政程序规定。这也逐渐成为影响依法行政的一个瓶颈。西安市法制办参与起草该《规定》的工作人员吕斌介绍说,我市对行政程序进行统一立法,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对细化程序规则、推动依法行政是一个突破,这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尚属首例。
记者了解到,《规定》分六章,具体包括总则、行政处理程序、特别行政程序、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附则等,共计142条具体规定。
吕斌告诉记者,该《规定》从2010年列入我市立法计划开始起草、修订后,法制办前后共收到市民提出的意见建议60余条。从意见梳理的情况看,主要集中在:加大行政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加强公正执法,完善调查取证方式,防止办关系案、人情案;健全听证规则,防止听证走过场等方面。(记者杨孟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