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本届政府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
一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作出的一系列重要决定都对法制工作提出新要求。
这一年,国务院法制工作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全年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法律议案6件、决议草案1件,制定行政法规10件,各项法制工作开局良好。
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3月17日,李克强总理在会见采访两会的中外记者时强调,建设法治政府,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任何人、办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我们要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
3月,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全面部署新一届政府工作,新制定的《国务院工作规则》强调,依法行政是国务院的工作准则之一,国务院及各部门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建设法治政府。
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让权力在法治下运行,是廉洁政府建设的根本保证;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给权力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咒,真正形成不能贪、不敢贪的反腐机制;办任何事情都不能走出法律的范围,法律的约束应要像影子一样,时时跟随。
5月13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解决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问题,通过简政放权,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就是要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