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运城市公安局原局长段波(右一)。(资料图片)
“我一件衬衣一万多,你们谁送得起?”段波环顾会场,厉声强调,“趁早别跑别送,我只认工作!”
说起前任局长段波,山西省运城市公安局多位警员均提及上述场景,即使在段波落马之后。
2010年9月30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段波因受贿2431.2748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12月13日,针对段波“改判无罪”的上诉请求,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自2009年1月7日段波被“双规”以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民众多方揣测,传言喧嚣,但段波所涉案情一直没有公布。
随着终审裁定的下达,段波案尘埃落定,但它留给人们的震惊和思考,却依然沉重。
春节前夕,记者几赴运城、临汾等地,通过采访数十位知情人士,试图揭开段案背后鲜为人知的内情。
溃坝大案引发的落马
案情要回溯到两年前。
2009年1月7日上午,临汾至运城的高速公路路口,气氛紧张,每一辆过往车辆均被仔细盘查,下午2时许,一辆车牌号后面几位数字为“0001”的丰田霸道警车出现,车上人员当即被控制。
当晚,段波被“双规”的消息不胫而走。
运城新闻界一位同行向记者讲述了亲历的一幕:1月7日晚上,他和同事陪一位投资商吃饭,席间,记者们电话不断,内容几乎全是围绕段波,震惊不已的人们,四处求证。投资商忍不住问,“谁是段波?”此语立即招来记者们善意的嘲笑,“你OUT(落伍)了。”
在临汾、运城地区,段波之名可谓家喻户晓。翻开这位前公安局长的履历,光环之多令人炫目: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中国百名优秀青年卫士、全省公安系统百名功臣、山西省十大杰出青年……
2008年4月,段波由临汾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升任运城市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官至副厅。
“弥勒面貌,相扑体态,鹰隼眼光,雷霆作风”,这是山西政法界一位人士对段波的评语,因其传神经典,广为人知。他在运城掀起了“打黑除恶”风暴,延续了之前在临汾“铁面打黑”的威名,赢得广泛好评。
为了净化警察队伍,段波还诚邀各界人士担任警风警纪监督员,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一位与段波相熟的作家朋友,有感于他在山西政法界的影响力,由衷赞叹,“天下谁人不识君!”
这样一位政法精英,突遭“双规”,临汾、运城地区震动颇大,有人感慨说,“双面段波,功不可没,罪不容恕。”
1月7日上午,办案人员兵分几路,执行绝密任务,于是有了高速公路上那一幕。段波后来告诉办案人员,前一天晚上,他回临汾赴宴,大醉,其间接到了运城市委主要领导电话。当时,他预感不祥,设想过种种后果,但最终选择了面对。
2008年9月8日,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发生尾库矿溃坝事故,277人遇难,举国震惊。根据中央部署,中纪委、监察部会同山西省纪委及有关部门,对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纷至沓来的举报信,都提到了一个名字——段波。矿主张佩亮与段波乃至段家的关系,“临汾人都知道”。
2010年9月30日,张佩亮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但是,外界地动山摇,段波处变不惊。就在溃坝事故前后,运城市公安局刚刚完成了一场大规模的干部调整,整个过程平稳有序,反响良好,众多民警都记得段波大会小会的训诫:“我不缺钱,你们也送不起,我只认工作!”
只是,光鲜亮丽的表面,难掩憔悴身心。为了避免国务院联合调查组查到自己,段波频繁“召见”相关人员,分析形势、制定策略,“能补救的补救、能销毁的销毁”,但在真相面前,同盟土崩瓦解,谎言无处藏身。
2009年11月15日,由山西省纪委移送,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对段波正式立案侦查,同年11月19日,段被刑拘,随后被批捕,对段家的搜查随之展开。
段家位于临汾市尧都区的一处独门独院,奢华场景令人难忘。办案人员随后赶到北京,女儿住在其中一处名为“观塘”的别墅。另一处豪宅,由段波之妻徐某与上中学的儿子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