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这句话搁在有成员罹患大病的家庭身上,实际只说对了一半——他们所遭受的病苦固有差异,但结局却是高度的相似、趋同,那就是因病返贫,一人得病,全家贫困。
只要稍稍留意新闻,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自锯病腿”“抢钱救儿”“卖房治病”“代买印度抗癌药被抓”……这些现代恓惶故事,无一不是极其困窘之下慌不择路的自救写真。当一个人、一个家,竭尽全力都无法填补因病而致的财务黑洞,不被任何救助制度所覆盖或有也是杯水车薪,所有加之于上的指责、刑罚,都会变得鄙薄而卑劣。他们,本不该游离在社会救助之外的。
在太原,有这样一对夫妇,因为一个女儿患上了罕见的苯丙酮尿症,他们在异常艰难地承担着高昂的医疗费用之余(仅一年药费就近10万元),还积极帮助筛查、寻找省内其他有同类患儿的家庭,共同寻找治疗此症的特殊食品及药品。在他们的推动下,山西省还将儿童苯丙酮尿症纳入了新农合大病医保范围。(据《山西晚报》3月10日报道)
他们的作为固然源自私情,却不能不说客观上是极大地助推了公益,让人心生感佩。然而,一己之力终究微薄,靠公民个体去推动大病医保进程,并不是一个靠谱的路径。大病医保要想做到普遍覆盖,应保尽保,还需制度本身再发力。
今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28个省份开展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在全国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结合我国大病医保制度,自2012年8月24日,随卫计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时才大幕拉开的实际,短短两年多时间能做到在28省份试行,这份成绩单完全称得上可圈可点。不过相比病患家庭迫在眉睫的需求,完善大病医保,以期造福万民,步子还应迈得更快一些。
具体到我省,自2013年年初也启动实施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但大病医保制度的建立,并不意味着自此就万事大吉,它理应在实践中被不停地、动态地修正、完备,可以说,正是因为它的不尽完善,才有前述那么些个悲怆故事的轮番发生。我身边的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是,友人幼子罹患白血病,在京住院治疗,费用最多时达到1.5万元一天!而儿童白血病的大病医保,其所在地的规定和我省一样,也是年最高报销20万元,这笔钱只够勉强抵挡不到20天。
大病医保制度的覆盖人群、应保病种、保障水平,以及加强大病医保中对医疗服务和医疗费用的管控,应该说都还有着不小改进并完备的余地。要让每一分救命钱都用在刀刃上,要使它的社会互助功能充分发挥出来,让病患家庭的“灾难性医疗支出”尽可能地降低,大病医保制度之路可谓漫漫其修远,相关部门应以时不我待的精神,以为民、务实的作风,尽快完善大病医保,以救济病患家庭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