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调超40%,以旧换新80元
自3月5日开始,我省高速公路ETC电子标签及快通卡收费执行新标准,每台车由原来的350元降为每台车200元,此次下调办卡费为2013年下调40元以来的再一次降低,这是记者近日从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运营服务中心了解到的。
日前,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放开我省高速公路ETC电子标签价格的通知》,要求自2月1日起,放开我省高速公路ETC电子标签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为此,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运营服务中心调整了收费标准,新标准3月5日起实施。
调整后,ETC电子标签(包括山西快通卡缴费卡一张)每台车由350元降为200元,下调超40%,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补办的,收取工本费10元/张。另外,电子标签设备以旧换新(限部分机型),以旧换新收费80元/台。
“运营服务中心实行非盈利运营模式,加之今年设备采购平均成本减少,我们下调了办卡费,希望可以吸引更多用户使用ETC,也能够为大家更好地服务。”运营服务中心工程师王瑜波这样说道。
据了解,我省使用ETC的用户已近18万,每周平均发放3000套ETC电子标签和山西快通卡。此次调整价格后,每周发放量预计增加20%—30%,也就是每周发行量将增加至近4000套。
目前,高速ETC充值包括18个营业厅的现金充值、POS机交易、网上充值平台充值等多种渠道,用户充值非常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