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细”公务接待标准能否行之有效?
在规范公务接待这一问题上,温州并非第一家试水改革,近年来很多地方都制定过相关规定,亦出台过类似文件,然而总体来看,收效有限。这次温州细则,由于详细到了各条边界,被网友们称之为“史上最细”的公务接待标准,重新引起社会关注。一部分人对温州的决定和勇气表示赞赏,也从具体实施细则中看到了可能的成效,但绝大多数媒体和公众依旧对细则能否有效落实表示质疑。
60元“工作餐”胜过“鱼翅宴”
在我看来,应该给每一种致力于遏制三公消费的措施送上掌声。拿温州市的规定来说,即便不能百分之百落实,总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即使能落实50%,那也能节省公款无数;即使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公务接待中茅台、五粮液、进口酒和高档香烟的消耗量,那也让人感到庆幸;即使仍有不少公务员阳奉阴违,他们总会有所顾忌,有所收敛,不会像以前那样堂而皇之、肆无忌惮。也就是说,有规定总比没规定好,有细则总比没细则好。[详细]
能否行之有效?
回想起来,近年来如此“详细”的公务接待标准,如此“强硬”的公务接待规定,并不是没有过,关键是这些公务接待的规章、制度没有很好地得到执行。现实中,超标公务接待、奢侈公务接待的案例,屡有曝光。问题出在哪里?笔者认为,原因就在于各级官员缺少对公务接待纪律的真正敬畏之心。说白了,就是吃了就吃了,吃对“标准”的官员,没捞到好处,吃超“标准”的官员,也没有得到坏处,甚至因超“标准”吃喝,还交上“好吃”的上司,给自己日后的升迁埋下了伏笔。
所以说,我们最需要的不仅仅是公务接待禁止野生黄鱼、鲍鱼、鱼翅、辽参,茅台、五粮液、各类进口酒,还有高档香烟上桌,还应该考虑把公务接待的规范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层面,不能再搞那种“雷声大,雨点小”的“天桥把戏”,要真正布下“地雷阵”,拉上带电的“警戒线”,要让吃对“标准”的官员有好处,让吃超“标准”的官员没“出路”。这样,才能让各级官员对公务接待纪律不敢再有蔑视之心,公款接待才会真正走进“标准”。[详细]
公务接待禁鱼翅更应釜底抽薪
实事求是讲,一县一市对公务接待提出若干禁令容易,从国家层面作出规约相对较难。但真要做起来,出台相关禁令并非迈不过去的火焰山。这里想说的是,即使现在出台禁令,也只是在枝节上做文章,治标不治本。
公务接待禁鱼翅的实质是禁公款高消费,若不抓住这个核心,把禁止的项目列得再全又有多大作用?照样有漏洞可钻。不管住公款吃喝的标准,只管具体吃什么,是不是有点本末倒置?
“鱼翅茅台不上桌”能否成为“高压线”?
首先是如何监督的问题。发个红头文件容易,而要做到监督疏而不漏却并不容易。公务接待情况逐月在内网公示,每月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报告公务接待情况,这也许是举手之劳。但关键是,群众能否看得到,看得明白?也就是如何让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监督。
其次就是问责问题。“硬杠杠”能不能“硬”起来,重要的是问责力度及能否落地。笼统的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纪律处分,不仅弹性太大,而且在实施过程中容易“变形”。
其三是能不能持之以恒的问题。其实,各地对公务接待的规范治理并非缺少制度或规定,但关键是缺乏制度或规定的长效执行力,这使制度的严肃性打折,以至未能形成长效。立了规矩就得长期执行,“硬杠杠”不是一时的吸引眼球,要力戒抓一阵松一阵。
那么,鱼翅茅台等不上桌就能遏制公务接待费飙高之势?不尽然。
[第一追问]:温州60元“工作餐”能落实吗?
公务接待定下“硬杠杠”是好事,禁止上鲍鱼、鱼翅、茅台、五粮液等各类高档菜、高价酒,也不错,公务接待吃“工作餐”更不错。然而,这60元的“工作餐”能否落实,还得先打个问号。不能排除,有些公务接待情况也会公示,却仅限于在单位政务公开栏或局域网上公开,而公示的内容也只限于公务接待批次、人数及总额情况。从公开的程度看,是远远不够的;从力度上来说,这种仅限于内部的“自我监督”,也很难让人相信会发挥出应有的威力。因此,温州虽然出台了新规定,但或许有些公务接待根本就不按这个标准执行,有些即使执行了标准,也难保其中没有猫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