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人社局获悉,天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10年来,覆盖参保人员总数已超过960万人,为保障群众健康、减轻就医负担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社保稽查人员调查发现,部分人员在使用社会保障卡时,依法用卡意识不强,甚至有人利用社保卡套取钱物,不但损害了自身的就医权益,也对这项利民惠民的好制度形成冲击。为此,昨天市人社局特别重申,出借社会保障卡将被叫停,一旦发现将承担使用不当的责任,严重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社保卡借人
5个月发生3万元医疗费
天津职工张某将自己的社保卡借给同事使用后,该同事用他的社保卡超量购买了糖尿病用药,3个月买了101盒阿卡波糖,是糖尿病患者520天的药量,还买了5种降糖药、3种胰岛素、两种治疗合并症药物,5个月时间该卡发生3万多元医疗费。
天津退休职工王某将自己的社保卡借给亲戚使用,该亲戚经常一天跑多家医院买药,仅半年就发生两种门特费用6万多元。
调查中,稽查人员还发现有的医疗机构和药店恶意敛取大量社保卡,频繁刷卡套现,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已经打掉几个犯罪团伙,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诊疗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将本人的医保凭证借给他人使用”的,“医保经办机构应当追回骗取的医保资金,并停止其刷卡报销,改为全额垫付报销”。依据上述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在追回被骗取的医保资金的同时,对张某出借社保卡的违规行为给予停卡结算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