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频道市长黄兴国25日上午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充分释放改革红利,不断增强发展动力。
常务副市长崔津渡,副市长任学锋、尹海林、曹小红、宗国英、孙文魁出席。
《意见》分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涉及五个方面、18项改革措施,主要包括:整合行政审批职能,建立部门内部集中审批机构,大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继续向市场主体放权;改革投资项目审批,实行禁止制、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搞好全程服务;简化企业准入审批,强化联合审批同步办理制度,实行项目投资企业主体资格登记制度,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加快信息体系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资项目信息平台、行政审批要件库,建立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办事大厅”。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有力保障了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进一步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企业设立审批再提速为契机,切实转变“审批就是管理、管理就是审批”的错误观念,加快推进政府职能由重审批轻管理、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剪掉束缚发展的绳索,催生社会创新创业新动力。
会议强调,要以提高审批效率为突破口,进一步减少和下放审批事项,把政府越位、错位的权力还给市场,凡是企业能自主决定的、行业组织能自律的、市场规律能调节的,政府就要放开放到位。要把该管的管住管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搞好顶层设计,画出加强监管路线图,确保不留管理真空。要积极推进滨海新区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完善一体化审批制度,精简事项、流程再造,探索建立统一、高效、便捷的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各地区和部门要狠抓改革措施落实,为经济社会发展增动力添活力,为一方百姓谋幸福。
会议研究了2014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明年本市将继续做好保障房建设,使更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受益。全年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房6万套,竣工保障房7.5万套;新增发放“三种补贴”1万户。会议指出,保障房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充分发挥我市保障房建设投资公司作用,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运营,把保障房规划好、建设好、配套好,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放心房。要加大住房保障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准入退出机制,认真做好核查工作,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天津市控制地面沉降管理办法》。《办法》共六章39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控沉工作管理体制、规划、监测及预防治理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