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农业厅获悉:去年,我区14个地州市中(不含兵团)共有5个地市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过万元,包括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塔城地区和克拉玛依市。
其中,最高的是克拉玛依市,达到13472元,比全疆农民人均收入最低的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高出1万多元;排第二位的是位于南疆的巴州,达到11782元;昌吉州仅比巴州少了6元,屈居第三位;塔城地区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1436元,居第四位;乌市农民人均收入10356元,居第五位。
目前,南疆三地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仍属于我区最贫困的地州,农民人均收入分别为:5100元,3896元,3236元。
从全区整体来看,天山以北的地州市农民人均收入明显高过天山以南的地州市。分析其中的原因,新疆农业专家认为,这与人口总数、人均占有耕地面积、水土光热条件以及当地工农业发展程度、农民素质有很大的关系。
自治区农业厅党组书记刘学虎表示,今年,保证农民持续快速增收仍是农业工作的核心。2013年,我区将从抓好基地建设、强化市场开拓、推动非农产业发展、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等方面确保全疆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两位数增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