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乌鲁木齐市出台扶持民办幼儿园暂行管理办法,将实物扶持补助转为奖补资金扶持,鼓励民办幼儿园在保持低收费的同时进一步升级校园软硬件。
奖补资金将分两类发放,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不足500元/生/月的均补贴至600元/生/月,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低于600元/生/月的补贴100元/生/月。在整个学前教育期间,每个学生最多可以领取3个学年的财政奖补资金,每学年10个月。且奖补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园舍租金,补充玩(教)具以及安保、教师培训经费等提升校园软硬件的项目。
家长除了保教费之外,不必再额外缴纳与入园挂钩的建园费、捐资助学费、各类兴趣班费等其他费用。就连孩子的伙食费,幼儿园也只能按照成本进行收费。(记者许倩赵云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