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月19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得悉,按照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五年规划,2013年将继续实施这一惠及各族考生的文化、教育民生工程,计划招生人数100名,涉及招生院校18所。
据了解,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工作2010年开始启动,今年是该工作实施第三年,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为新疆培养、培训文艺人才的重大举措和重要途径。是党的惠民政策在新疆的具体表现,对新疆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厚爱与关心,是教育部、财政部、文化部、内地高校智力援疆、倾力支持新疆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新疆文化事业发展、繁荣的重要举措。
该规划自2010年实施以来,全疆共计378名民族学子享受了国家的惠民政策,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学生圆了大学梦。
“ 计划五年的文艺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必将为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特别是文化建设注入持久的动力和源泉。我们要将充分运用和发挥好党和国家给我们的政策,真正做到切实管用、扎实有效,也要严格履行程序,切实按照招生质量要求,选拔出一批能扎根奉献新疆文艺事业,真正喜爱文艺、擅长文艺的可塑之才,可用之才。要严格把关,跟踪服务,确保招生工作各个环节的顺利和公开、公正、公平,既把此项工作做成培养新疆各民族优秀文艺人才的“摇篮工程”,也要把此项工作做成实实在在的民生工作。”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马木提·托依木利说。
据发布,2013年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招生学校涉及国家教育部、国家民委下属学校、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广东、重庆、陕西等地学校。
报考生须在2013年3月20日前在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按报考学校和专业进行预报名登记。取得报名资格和《专业测试报考证》的考生须在2013年3月28日至29日在新疆艺术学院进行现场报名确认。专业测试时间为3月30日至4月2日,须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五张一寸近期免冠照,并由招生院校办理专业考试报名登记手续。相关信息可登录新疆招生网站(http://www.xjzs.edu.cn)获取。
据悉,报考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考生正式录取后,在入学前与自治区文化厅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培养人员所需学费和住宿费由国家财政承担。(记者 诗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