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住建系统两名工作人员获国家级表彰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2013-03-19 15: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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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新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传来消息,昌吉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两名工作人员获得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光荣称号。

此次共评选表彰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200个、先进工作者450名、劳动模范350名。其中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共有4个单位获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9人获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7人获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

此次评选表彰工作自去年下半年开展以来,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自治区人社厅、住建厅《关于推荐评选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精神,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向自治区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上报拟推荐先进集体7个、劳动模范10人、先进工作者10人。通过优中选优,民主推荐,并经自下而上逐层推荐和公示,并在初审的基础上,经昌吉回族自治州评先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提出正式拟推荐人员,并在复审的基础上,经过层层选拔、逐级上报,最终由昌吉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报送的玛纳斯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许勇,获得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奇台县供排水公司张彦文获得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光荣称号。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据悉,此次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评选工作突出三大特点,一是评选范围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重点向长期工作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的同志倾斜。二是评选方法坚持“两审三公示”制度,进行差额推荐评选,优中选优,确保评选表彰工作质量。三是评选要求坚持标准,业绩突出。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把干部群众公认、在行业内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代表性的先进典型进行了推荐,确保了评选推荐质量。本次评选工作通过建立评选推荐工作责任制,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了所有候选集体和个人平等参选,不搞“弱势陪选。(记者毛卫华 通讯员 司伟峰)

实习编辑: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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