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藏频道10月31日电(记者刘洪明)为防范和化解西藏辖区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共同维护辖区金融稳定和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由人行拉萨中心支行牵头与自治区金融办、西藏银监局、西藏证监局、西藏保监局四家单位就“金融管理信息交流共享与维护西藏金融稳定”达成合作意向,并于31日下午在拉萨举行合作备忘录签订仪式,全面建立了数据信息交流共享机制。
四份备忘录中显示,双方信息共享和合作应当遵循相互信任、严格保密、权责对等、务实高效的原则,内容包括信息共享机制、重大事项合作机制。
由人行拉萨中心支行提供的信息共享内容包括西藏金融统计月报、西藏辖区金融运行分析季度报告、西藏金融稳定报告、西藏自治区外汇收支运行报告及西藏辖区银行、证券与保险分行业风险半年分析报告等7项内容。
信息共享机制中由西藏自治区金融办、西藏银监局、西藏证监局、西藏保监局负责本单位采集的相关金融信息提供给人行拉萨中心支行。
此外,重大事项合作机涵盖双方对各自获取的涉及对方监管业务的非法金融活动线索与信息及时通报对方,强化双方日常监管合作。双方就共同关注的金融风险信息联合开展现场检查或进行压力测试等风险监控工作,监控结果应相互交流通报,以防范和化解辖区金融风险。
人行拉萨中心支行副行长张伟表示,西藏辖内省级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签订“金融管理信息交流共享、维护西藏金融稳定合作备忘录”,有利于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强化西藏辖区金融监管合力、筑牢辖区金融风险的防控,将更有利于辖区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和平稳运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