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日喀则11月17日电(记者王杰)今年以来,日喀则市积极探索建立村(居)干部报酬正常考核奖励机制,预计投入专项资金300余万元,提升村(居)干部待遇。
据日喀则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扎西旺堆介绍,日喀则市对村(居)班子成员考核划分为“优秀”、“一般”、“较差”三个等次,对“优秀”等次的村(居)“两委”班子发放一次性奖励资金1.5万元,“一般”等次的村(居)“两委”班子发放奖励资金1万元,“较差”等次村(居)“两委”班子发放鼓励资金0.5万元;在社区干部奖励方面,参照《日喀则地区村(居)干部考核奖励方案》,制订《日喀则市村(居)干部考核奖励方案》,根据社区“两委”班子职数设置,向每个社区每年发放绩效工资1.9万至2.3万元。
通过以上方法,该市预计投入专项资金321.86万元,其中村(居)干部考核奖励资金180万元,社区干部待遇资金108.36万元,社区干部奖励资金3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