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11月25日讯(记者张琪)近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召开惠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整改落实中央第四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专题部署惠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同时,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惠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对专项检查工作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专项检查工作从11月20日正式启动,到12月20日结束。
会议指出,规范惠民资金管理使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执政根基的巩固,事关社会发展稳定。我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专项检查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一项重要工作抓深抓细抓实,确保党的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到基层、落实到群众。
会议强调,惠民资金是群众生产生活的“保障钱”、“救命钱”,更是碰不得的“高压线”,谁敢向惠民资金伸手,谁就要为此付出代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主责,组织力量对惠民资金管理使用问题背后的失职渎职、贪污腐败等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排查核实,严肃查处一批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惠民资金的案件。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对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主抓责任,发挥职能优势,规范惠民资金的管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