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过程中遇到霸王条款时,由于消费者是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势,往往不得不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那么,究竟什么是不公平的格式条款,不公平格式条款又有何特征,有什么危害?从消费者维权方面来看,又有哪些对策?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市场处了解到,目前全区各地市正在开展整治规范消费和合同式条款监管工作,在全区范围内摸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并成立整治监管领导小组及评审委员会,认定为霸王条款后,将约谈有关负责任人,责令整改。
霸王格式条款
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贵重物品妥善保管,遗失后果自负”、“商品出售,概不退还换”、“快递每单赔偿最高不超过500元”、“此卡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卡内金额过期作废”……不知从何时起,市民在日常消费过程中经常遇到类似的霸王条款。
虽然消费者也觉得不妥,却很少去追究,往往不得不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自治区工商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消费领域的合同格式条款,涉及老百姓生活消费的方方面面。在实际监管中,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并非写入格式合同文本中,往往以通知、声明、店堂告示、服务单据、商业广告、口头告知等形式出现。
该负责人解释说,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之所以遭到广大消费者的痛恨,是因为个别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它一方面减轻了商家的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有了争议时又限制消费者寻求法律救助。
全区范围搜集
交由评审委员会认定
“从今年5月份开始,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我区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搜集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该负责人说,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重点规范、查处物流快递、电信、供水、供电、银行、旅游、房地产等涉及公共利益的行业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及时督促企业整改格式合同中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或霸王条款,逐步规范消费领域的合同签订和履约行为,营造良好和谐的消费环境。
该负责人介绍,从近8个月的监管情况来看,快递和餐饮服务行业的霸王条款最为突出。记者从工作人员提供的拉萨某快递公司的运单上看到,运单上的霸王条款已经被标记出来。“双方约定,寄件人未委托承运人办理保险或保价的交易物发生丢失或破损等,承运人按实际价值赔偿,最高不超过500元/票。”该负责人解释称,目前,全区各地市工商部门正在开展类似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摸底工作,本月底结束。
“各地市将辖区内不公平的格式条款摸清后,将汇总至自治区工商局,交由各相关单位组成的监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认定。”该负责人说,认定为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或霸王条款后,将向社会公布,并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整改。
发现霸王条款
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
记者从拉萨市工商局上报给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开展整治规范合同式条款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内容来看,截至目前,拉萨市工商局共收集各类格式条款样本35种,涉及银行、电信、汽车、旅游等重点行业,从中发现了不少不公平格式条款。如果消费者在日常消费过程中遇到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今年第三季度,拉萨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指挥中心共接到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电话985件,其中咨询649件,受理申诉241件,举报95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万元。(记者刘庆顺 实习记者 王临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