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放矢 抓住关键环节推进依法治藏
——四论深入学习贯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会精神
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会从西藏边疆民族地区和反分裂斗争主战场的实际出发,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藏、建设法治西藏,既要全面贯彻中央精神、又要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做到“十个坚持”。我们要以此为指导,有的放矢,抓住关键环节,努力推进法治西藏建设。
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建设领域的具体体现。全面推进依法治藏,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贯彻到法治西藏建设的全过程。
要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处理和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西藏这样一个边疆民族地区推进依法治藏,就必须长期坚持和全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用民族区域自治法规范我们的工作和实践。
要坚持依法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逐步形成完备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配套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要坚持依法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牢牢掌握反分裂斗争的主动权。全面推进依法治藏,就是要高扬法治的旗帜、运用法治的力量开展反分裂斗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
要坚持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立法先行,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宗教因素的社会问题,依法解决宗教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作用。
要坚持严格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
要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通过规范司法行为、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推动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强化司法活动监督,努力树立司法权威。
要坚持大力普法,促进全民知法守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夯实法治思想道德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要坚持从严要求,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以大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为核心,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要坚持加强和改进党对依法治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要改善党对依法治藏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