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今年建成保障房23万套

2014-12-03 16:20:17 来源:云南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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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构成:

明年全省总任务180279套(户),其中实物建房175279套(户),新增租赁补贴5000户。

实物建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35728套,限价商品住房508套,棚户区改造139043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133146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4530户,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155户,国有垦区危房改造1212户。

昆明城市棚户区改造,在主城5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推行实施“以购代建”

回迁安置房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均价

昆明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以购代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棚户区改造要优先确保拆迁户利益,以购代建的房源要质量优良、安全可靠,且不得高于所在区域内周边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平均价格。

招标或谈判 择优选房源

《实施意见》指出,城市棚户区改造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择优选择合适房源。合理设置购买条件,确保拆迁户利益优先。

《实施意见》明确,成立昆明市城市棚户区改造以购代建领导小组,在城市更新改造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并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以购代建资金融资、房源购买、项目储备、管理分配、资金使用、业务指导等工作。

以购代建适用于主城区

以购代建适用于主城五区、三个开发(度假)区范围内的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旧厂区等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所需的回迁安置房。所属辖区政府、管委会及市、区国有公司等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的以购代建工作。

《实施意见》明确,拟用于以购代建的应为普通商品房或期房,户型合理、功能齐全、配套完善、质量优良、安全可靠。购置价格上限按照项目开发成本(含土地费用)、税金、合理利润3项加总审慎确定,且不得高于所在区域内周边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平均价格。购买用于安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普通商品房,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完)(记者李海玲 李美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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