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器官捐献现状观察 守好界线莫谈钱

2014-12-11 11:05:40 来源: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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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法规完善

中国由于缺乏“脑死亡标准”,这使得医生在判定一个病人脑死亡时较为谨慎。一些捐献者等到确定为脑死亡时,器官却因衰竭而无法使用了。

武天燕是兼职协调员,去年11月 12月参加全国考试拿到资格证后,于今年1月1日正式进入工作。

当天,她接到电话,下午3点钟有个潜在捐献者需要见见。医院已经沟通好,家属同意捐献器官。

“那是一个很伤感的场面,患者属于脑外伤,成了植物人,住了十几天院,骨瘦如柴。家属在悲痛之余,还考虑到帮助别人。”然而,武天燕到现场后发生了一些变化,靠呼吸机维持的患者,在呼吸机撤了后没有达到获取器官的条件,一直在医院待到晚上7点被确定为死亡。此时,器官也在这个过程中慢慢衰竭,用不了。

据了解,只有在脑死亡的情况下,进行器官移植才有可操作性。换言之,如果没有脑死亡的标准,就不可能有遗体的器官移植。

“脑死亡”这一概念的提出,则是由于近代医学的进步,先进的高效复活技术和人工呼吸机可以使心跳、呼吸停止数小时乃至10余小时的病人重新苏醒,再加上人工营养维持,能使一些病人“起死回生”。但大多数人只能靠人工器械勉强维持心跳呼吸,已完全失去了生命的活力。

于是,1968年,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和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先后提出了“脑死亡”标准。其基本点是,只要人处于没有感受性和反应性,没有自主呼吸和自主运动,没有光反应和生理反射,脑电图平坦的状态下,并且在24小时内经反复测试结果无变化,就可以宣告死亡。目前,世界上已有30多个国家采用了脑死亡标准。

目前,中国对于“脑死亡”的标准尚无立法。而司法、公安甚至有的地区卫生部门都不愿意承担器官捐赠可能存在的刑事风险,导致如今器官捐赠在中国寻求的是一条“法无名不责罪”的“无罪化”道路,使得在脑死亡时摘取器官进行捐赠的行为既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也不存在反对。

另外,器官取出来后,如何避免分配的不公,也是公众关注的焦点。梁云生说,去年9月1日起,我国公民捐献的器官,统一通过器官分配系统进行分配。有器官捐献者的信息都会录入分配系统,系统会根据每位患者的病情、等待时间、就近性等因素,给予动态评分,依得分高低自动分配捐献器官进行移植,通过技术手段排除人为干预。

“因为系统的公开透明,云南捐献的心脏、肝脏可能分配到北京,深圳,也可能分配到云南。”梁云生说,针对全体公民的系统性的器官分配与共享体系成功建立,更有助于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让最急需器官移植的人最先接受移植。“这也意味着刘文萍老师捐献的器官,都移植到了最需要帮助的患者身上。”(完)(记者谭江华 楚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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