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经过这些年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目前政府权界仍不够清楚,还是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甚至一定程度上还承担了“无限责任”。
“本次改革突出强调职能转变,可以说是抓到了要害。”前述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学者说。他并介绍,本次改革重点在于“三个放权”,即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和向地方放权。体现了中共十八大提出的“继续简政放权”的要求。
如,《方案》提出,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将有望使民众依法通过社会组织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有利于更好发挥民众主人翁精神,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放”的同时,《方案》亦强调了政府的“收”,具体表现在“三个加强”——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加强依法行政。“收”“放”之间,不仅约束了政府在放权过程中作“甩手掌柜”,出现部分领域的管理真空。更重要的是,这使得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四者的权责关系得以理清,有利于四者严守分际,各负其责。
作为《方案》的一大亮点,“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表述意义亦不可小觑。“形象一点说,基础性制度建设就是国家治理中的基础设施,”薛澜说,“这意味着国务院组织机构的职能配置及运行方式有了法治基础,同时,还可以将很多不良现象在初露端倪之前得以遏制。”
“这一方案无疑是让我们振奋的,正是因为它的全面性。”薛澜说,“但方案一旦通过,接下来的工作会更艰巨。一则部门的调整牵涉到人员的变动;二则如何规范政府的有序退出和加强监管,以避免‘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覆辙;最后还要特别注意理顺地方与中央的权责分配。”(记者/石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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