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部门的整合也是政府适应新形势做出的调整,比如铁路基础建设逐渐完成、海洋维权保护亟待加强等。”丁元竹说。
“这次改革解决了一些事关重大、社会关注的难点,对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对方案进行说明时表示。
削权放权:政府从“全能型”走向“有限责任型”
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五个减少体现出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的思路。
“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脉就是划清政府与市场界限。”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说,市场、社会能办的政府一律不介入,需要政府办的,比如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政府必须依法律法规办好;需要市场和社会办的,政府要提高专业化水平,做好监管。
不仅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职能转变同样强调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方案中提出将更多的权力“下放地方”,并给地方机构改革探索留下余地,地方机构设置不要求完全上下对口.
“从全能型转向有限责任型,从经济型转向服务型,这无疑是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含义。”丁元竹说。
职能转变:摆脱机构调整的历史循环
住房信息尚未联网、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信息化、网络化高度发达的今天,诸多行政基础性制度尚未建立,制约着政府角色的转换,政府亟须练好内功。
这份方案着眼于建立良好成熟的基础性制度,将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完善信息网络、金融账户等实名登记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等。
加快依法行政同样是这份方案关注的重点。要求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法律、行政法规有效执行。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要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发挥法律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相比前几次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此次方案在题目中增加了“职能转变”四个字,并将“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分两部分论述。一些专家也提出,从今后的实施来看,相比机构上的整合调整,政府职能转变是改革的核心,也更加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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