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热议创业板退市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
创业板退市制度终于揭开“红盖头”。
深交所昨日发布《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新增两个退市条件,即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创业板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
“中国股市终于迈出了退市制度改革的艰难一步。”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他指出,深圳创业板退市制度有两大亮点:其一,退市标准多元化,它包括连续亏损退市标准、资不抵债退市标准、成交量退市标准、股价退市标准、股本退市标准、谴责退市标准等,这是一张法网,垃圾股无处可逃;其二,退市周期大大缩短,而最有威慑力的退市标准是资不抵债退市法。
“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先进设计理应念,必将成为A股主板退市制度改革的标杆和榜样。”董登新表示,而A股主板退市制度改革何时启动,如何与创业板对接,这都很关键。
“新版创业板的退市制度与主板区别较大,同时考虑了股票波动的实际情况,充分反映了创业板特点,值得肯定。”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表示。
为避免存在退市风险的创业板公司与主板、中小企业板被实施“*ST”的公司相混同,创业板将不再实施现行的“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方式。同时,不支持暂停上市公司通过借壳方式恢复上市。
对此,李大霄指出,新版退市制度没有ST、*ST这样“披星戴帽”的过渡阶段,采取直接退市的规定较为严格,同时不允许被借壳,能够抑制疯狂投资的怪圈,倒逼公司的危机意识。
石劲涌认为,不支持通过“借壳”恢复上市制度,将进一步弱化“壳资源”,向理性投资方向转变。
联讯证券副总经理、首席策略分析师曹卫东称,推出创业板退市制度是好事,创业板作为我国资本市场新生事物需要不断进行制度完善。他同时指出,创业板退市制度中并没有强制性分红的决定,而是以“遭谴责”为标准,这样的话给人为考量留下了更大的空间,这也说明监管层更多的还是考虑创业板发展的问题。
西南证券研究所所长王剑辉认为,目前创业板已经出现企业分化趋势,如有些企业业绩出现下滑、负面信息较多;从板块上来讲,没有稳定的升值板块,整体起伏较大。整个市场来看,投资气氛比较浓厚,资金换手率达到6.3%,资金炒作现象严重。深交所出台的创业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包括一系列重要内容,恰恰是给资金炒作现象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