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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 解读减灾“十一五”规划
2007-09-26 17:06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8月5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在国家全面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和各项减灾工作的大背景下出台的。《规划》通过回顾总结我国减灾工作取得的成绩,研究减灾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充分衔接国家和有关部门相关防灾、抗灾和救灾的规划,从综合的角度明确了“十一五”期间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规划》的编制,是全面加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提高国家和全社会抗风险能力的迫切需要,落实好《规划》对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强调综合减灾,着眼全面提高国家综合减灾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

《规划》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明确提出要统筹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和减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合力作用,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科技、市场等多种手段,强调要着力推动减灾工作由减轻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要着力加强监测预警、防灾备灾、应急处置、灾害救助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要着力健全符合中国国情的综合减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综合减灾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宗旨,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确立减灾原则,强调发挥减灾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

《规划》明确,减灾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各负其责、区域和部门协作减灾的原则;坚持减轻灾害风险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原则。这四个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减灾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了减灾工作的出发点和工作目标,阐述了减灾工作要发挥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的工作定位,这对于减灾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强调综合统筹,着力全面推进国家减灾各环节的相关工作。

《规划》不限定于某个具体灾种,也不限定于减灾的某个具体环节,而是在现有国家专项规划和相关部门规划的基础上,通过查找目前减灾工作的薄弱环节,强调综合统筹,明确“十一五”期间的综合减灾的工作重点。《规划》强调,要统筹考虑各类自然灾害,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统筹做好监测、预报、防灾、抗灾和救灾等各环节工作,统筹综合运用多种减灾手段,全面提高推进减灾各环节的工作水平的提高,增强国家的减灾水平。综合统筹既是《规划》的定位,也是《规划》的核心和重点。综合统筹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要善于把握减灾工作的全局,把减灾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来考虑,全面推进,发挥各项减灾工作的整体效益。

强调能力建设,明确了提高国家综合减灾能力的建设任务。

提高国家减灾实力和水平,关键要加强国家减灾各方面的能力建设。《规划》明确,在“十一五”期间要努力完成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综合管理能力,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灾害综合防范、防御能力,灾害信息管理、服务能力,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城乡社区减灾能力,减灾科普宣教能力,应对巨灾综合能力,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和减灾社会动员能力等方面的建设任务。《规划》所确立的加强八个方面能力建设任务,既是形成国家减灾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减灾工作亟待进一步改善的一些薄弱环节。明确提出加强减灾能力建设,有助于从夯实各项减灾工作的基础,有助于从整体上提高我国减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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