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中国进口伊朗石油合法合理
据报道,美方宣布《2012财年国防授权法》有关对伊朗制裁条款不适用印度、南非、韩国、台湾等经济体。美方已全面通告中方制裁范畴和紧迫性,双方仍在就制裁问题进行对话。
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在6月12日例行记者会上回答记者有关提问时表示,中国从自身经济发展需要出发,通过正常渠道从伊朗进口原油,公开透明,不违反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不损害第三方和国际社会的利益,完全合法合理。
刘为民强调,中方一贯反对一国根据其国内法对另一国实施单边制裁,更不接受其将单边制裁强加于第三国的做法。
(来源:中国日报记者 沈明春 编辑:陈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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