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朱德忠介绍,四国主要采取三种执法护航方式:一是全流域护航,从关累港出发到金三角地区;二是采取分段执法,在老挝和泰国重点水域加强执法和合作;三是临时救助活动和共同应对突发事件,如船只遭遇不法分子劫持或袭击,船员可通过GPS海事报警系统向执法人员发出求救,附近水域巡逻的执法船会即刻赶到,应对险情或对相关船只进行护航。
“在湄公河沿线,我们将要全部覆盖海事甚高频对讲系统,只要附近遇险船只通过GPS报警系统向执法人员发出求助,巡逻执法船会立即赶到事发现场进行处置和救助,这是在“10·5”案件之前没有的。”他说。
朱德忠说,为深化中老缅执法合作关系,加强湄公河中缅河段中方水域的管控,总队在中缅244界碑附近旱泉滩建设了警务站,中方10名执法人员于今年4月13日驻点执勤,6月15日,警务站正式启动投入使用,中老缅三国开展了首次联合查缉执法。截至目前,共检查船只48艘次,人员228人次,查获非法出入境人员38人。
据朱德忠介绍,中、老、缅、泰四国的第六次全流域护航将在本月21日至26日进行,这次护航的重点是在孟喜岛和老挝孟莫附近进行联合查缉贩毒、贩卖枪支和湄公河流域突出的刑事犯罪问题。
湄公河“10•5”案件发生后,根据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关于尽快建立中老缅泰四国维护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执法安全合作机制,切实维护国际航道安全的指示精神,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在公安部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通过50天艰苦奋战,于2011年12月顺利完成水上支队组建工作,随后云南边防水上支队与老缅泰三国成功开展了5次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行动,救助14艘中国搁浅商船,妥善处置了中国商船“盛泰11号”遇袭事件,有效维护了湄公河流域的航运安全,建立了联合巡逻执法、情报交流、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共同打击跨国犯罪、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五个机制。
(来源:中国日报记者 张琰 编辑:陈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