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012-10-30 09:28:3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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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十年,对于信访工作来说,是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十年,是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的十年,是书写精彩、创造辉煌的十年。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信访工作,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和拓宽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从2005年开始,连续7年保持信访总量、集体上访、重信重访、非正常上访数量下降和信访秩序明显好转的总体态势。

健全体制机制,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大格局基本形成

转型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从1992年起,全国信访总量开始连续12年攀升,2004年达到历史峰值。

中央联席会议多次召开全体会、专题会和全国电视电话会研究部署信访工作。十年来,各地各部门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形成了一系列信访工作新机制。

积极探索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大力推广河南、山东等地经验,截至目前,已有29个省(区、市)的213个市(地、州)、1500多个县(市、区)开展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试点,各级干部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反映问题当家事、把信访工作当家业,推动信访工作从源头做、全过程做、靠大家做。

全力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2011年,全国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达337.2万人次,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全面推广联合接访。截至目前,已有26个省(区、市)、270个市(地、州)和2300多个县(市、区)建立了“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联合接访机制,使很多信访问题由“中转”变成了“终点”。

完善制度体系,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十年来,中央始终把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摆上突出位置。

2005年1月10日,颁布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为依法按政策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提供了基本遵循。

2007年3月,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定位、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

2008年,颁布《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就信访工作责任追究问题作出专门规定。

2009年,中办、国办转发中央联席会议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中央和国家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等3个文件。对缠访、闹访等行为依法处置工作作出规定,纠正了一些信访人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的错误认识和行为。

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总体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法规、制度2000多件,初步形成了覆盖各个方面、规范各个环节的信访工作法规制度体系。

全力推动“事要解决”,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十年来,各地各部门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努力做到问题桩桩有人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事要解决”的实际效果检验了信访工作的成效。

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各级信访部门普遍公开了信访工作机构地址、通信办法、接待时间,改善了来访接待的场所和条件;设立国家投诉受理中心,分专题受理网上投诉;实行绿色邮政、视频接访、网上信访、专线电话、信访代理等做法,形成了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诉求表达渠道。

及时就地解决初信初访。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坚持第一时间、第一地点把问题解决到位。新发生信访问题的积累率不超过5%。

着力化解信访积案。紧紧抓住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方面信访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成批化解。深入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活动,依法做好信访事项终结工作,化解了一大批久拖不决的“钉子案”、“骨头案”、“无头案”。

妥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各级信访部门认真收集、整理、分析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提出落实、完善相关政策的意见建议。根据群众信访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中央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政策攻关,研究出台或完善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从政策层面推动了相关信访问题成批解决。

夯实基层基础,预防和化解矛盾的能力明显增强

十年来,各地各部门始终坚持“人往基层走、力往基层使、钱往基层用”,确保基层有条件、有能力排解群众之难、办好群众之事,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面深入。中央连续7年部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地通过建立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组成排查化解小分队等,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从全国情况看,排查出的各类突出矛盾纠纷绝大多数得到有效化解。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形成制度。2012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做到凡是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涉及面广、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或信访突出问题的重大工程项目和重要决策事项,事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绝大多数群众不支持、不赞成的,暂缓出台或停止执行。

县级信访工作日益加强。通过组织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机关干部大下访和部门联合接访等方式,进一步压实县级责任,完善县级工作机制,提高基层预防和妥善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涌现浙江浦江领导干部接访、山东陵县“把信访大厅建在县委大院”、河南渑池信访评估等一批先进典型经验。

基层信访工作力量不断强化。2012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对充实基层信访工作力量等提出明确要求。3.1万名优秀干部被选派到信访部门锻炼,全国县级以上信访局长接受大规模轮训,信访干部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