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
深圳市检察院各科室工作人员接受记者公开提问(陈姝摄)
中国日报网讯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而监督者则更应接受监督。“如何促进公正廉洁?谁来监督监督者? ”就成为了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
2010年,深圳市检察院聘任90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以及10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市检察院的执法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预防咨询委员。同时聘请来自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基层组织、专业人士、普通老百姓共50人担任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案件和贪赃枉法等“七类案件或事项”进行监督。
两年过去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效果如何?9月11日,中国日报网记者来到深圳市检察院,探索外部监督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检察开放日”:揭开检察机关的神秘面纱
近年深圳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将“检察开放日”活动制度化和常态化。举办各类开放日活动近100场次,敞开“禁区”;先后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执法监督员列席检委会、旁听案件讨论会、参加案件公开审查、观摩公诉出庭活动,迄今已逾200人次。通过以上举措,深圳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促进了严格、文明、公正司法。
接受各方监督:让正义“看得见”
深圳市检察院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张弛有度,依法及时公开该案的工作进展,并通过自愿报名,适时邀请来自律师界、医疗界、科技界的12名人大代表,全程旁听该案的审查批捕案件讨论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案情重大且舆论关注的案件中,创新监督形式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检察机关的案件讨论,这在深圳检察机关还是第一次,在全国也不多见。
拓宽举报渠道:适应网络时代的民众需求
深圳市检察院适应网络时代,改版门户网站增设大众留言板及时回复网民提问,开通微博评论和私信功能收集公众意见。尊重不同人群的关注话题、思维方式和表达习惯,善意看待“拍砖”和“灌水”,努力以网民所习惯的方式与之形成良性互动;依法处理并及时答复网友的网上举报问题。仅一年就通过微博私信、网站留言等方式收集、移送案件线索和举报材料10余宗。良性互动促进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权、批评权和建议权。
记者在和深圳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沟通中了解到,深圳市民的法律意识较高,对政府的执法透明度要求也较高。通过上述各种透明的接受监督的方式,使得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廉洁公正执法的意识树立得更加牢固,每位检察人员都有种随时接受外部监督的意识。通过第一时间向社会以及媒体发出声音,阐明观点赢得了公众的普遍好评。有网友表示检察院的做法“使原本失控的民愤重新回到轨道”。这是群众对深圳市检察院的外部监督机制效果的最真实评价。(记者:陈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