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1日报道,印度青少年法庭31日宣判新德里恶性轮奸案中的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犯有强奸罪、谋杀罪和抢劫罪,他将在“特别之家”管教所接受3年管教。
判决一经宣布,立即招致法庭外的人们的激烈抗议,一些人举着拳头高喊:“我们要求公正!”有人说,既然该嫌犯已经成熟到能够实施犯罪,那么他就应该作为成年人接受审判和面临死刑。
尤其是受害人的家属伤心欲绝,他们对判决非常不满,认为应该根据犯罪的类型而非年龄来决定惩处。
2012年12月,在新德里南部一辆“黑公交”上发生一名女学生遭轮奸和毒打死亡的案件。这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认定为此案中“最残忍”的凶手,但他在犯罪时未满18岁。算上已经被监禁的时间,他还将在“特别之家”管教所接受两年半的管教。
(来源:中国日报网 王菁 编辑:刘梦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