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0月18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对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表示满意。
大会要求,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按照党章的规定和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的报告,适应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的新形势,进一步做好纪律检查工作。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坚持从严治党,切实搞好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使党在领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实习编辑:魏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