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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一轮机构改革启动 首要任务转变政府职能

Updated: 2008-10-21 15:20

有意思的是,调研采取了“无方案听取意见”。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希望不带预设框框,不暗示,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推进这轮改革。他们详细征求了各方人士意见,按照中央的精神,改革调研工作组提出了多个比选方案。几经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和市政府会议讨论之后,数易其稿,并专门到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及中央有关部门登门征求意见,不断完善。

9月23日,市政府全体会议讨论审议了《上海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后,又向市人大党组、市政协党组和民主党派、市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了有关情况。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上海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作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上海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草案)》。

方案只是第一步

10月14日,上海在全市召开了机构改革动员大会。随着方案的批复,接下来的时间,上海党政部门都将迎来一次重要的调整。

为了不使因改革出现“工作脱节”,市委、市政府做了相当细致的部署,这次改革涉及人员分流、资产处置、干部任免等很多方面的问题,要求必须严肃各项纪律(包括人事、财经、保密等),切实防止出现自行其是、突击提干、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的发生。

而人们认为,从方案到实际操作,到改革目标的最终实现,还将有一些难点。能不能在机构改革中,真正对各部门现有职能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能不能做到职能部门的责任明确和强化;能不能切实精简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把该撤销的坚决撤销;区县政府机构改革又如何配套跟进,浦东新区的“先行先试”如何……

机构改革很难,但是,不改革,科学发展更难。对此,上海市领导一再表示:要拿出勇气与信心,使这次改革取得预期效果。

上海市政府部门调整方案(新闻链接)

上海市此轮机构改革目的是进一步调整优化上海政府部门的组织结构,主要调整包括:

组建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上海市经济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职责、上海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的相关职责,整合划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再保留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组建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将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的职责、上海市经济委员会的内贸管理职责,整合划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粮食局由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由合署办公调整为分别设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和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继续实行合署办公。

组建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上海市人事局的职责、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上海市医疗保险局的职责,整合划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上海市公务员局,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不再保留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上海市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部门管理机构,由上海市卫生局管理。

组建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将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的职责、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参与指导郊区城镇规划建设的职责、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的重大工程规划建设和资金安排等职责,整合划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不再保留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组建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将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的职责、上海市港口管理局的职责、上海机场集团的空港地区行政管理职责、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的路政管理职责,整合划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不再保留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上海市港口管理局。

组建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将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的住房建设管理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物业行业管理等职责,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的动迁管理职责,整合划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不再保留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组建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将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职责、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的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职责,整合划入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不再保留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组建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将上海市绿化管理局的职责、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不再保留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此外,调整方案还包括上海市海洋局和上海市水务局合署办公,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由市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上海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调整为上海市司法局内设机构,上海市监察委员会更名为上海市监察局,上海口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更名为上海市旅游局,将上海市社会服务局职责划入上海市相关部门等。

编辑:邓京荆 来源:新华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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