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授权,福建海事局将开展甲类海船船员考试、评估和发证工作,成为国内继辽宁、天津、山东、上海、广东等5省海事局之后,第6个正式开展我国最高等级海船船员考试、评估和发证工作的直属局。”福建海事局副局长李伟12月24日在福建海事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海事局副局长李伟指出,获得甲类海船船员考试、评估和发证工作授权后,福建省海事局已全面具备开展各类海船船员管理的授权,今后,福建籍甲类海船船员将可以就近考试和办证,福建航运企业将能够对公司签约甲类海船船员实施更加有效管理和调配,福建省将可以更多地吸引和留住所需要的航海人才,福建海员队伍将得到更快地发展。
李伟表示,福建海事局正式开展甲类海船船员管理工作后,将更好地发挥船员管理工作优势,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实现海员队伍需求与劳动力就业需求的对接,使船员持证就业和劳务外派发展成为促进失地农民转行、退伍军人专业和沿海渔民转岗的一个重要渠道。同时,可促进福建省对台海员输出和闽台船员教育合作交流,将可以与台湾方面就两岸直航后航员适任及监管问题开展更深层次的沟通与协商,为两岸直航船舶创造更加安全、畅通和有序的通航环境。
据福建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副处长郑乃龙介绍,目前,福建辖区注册海船船员约8.8万人,占全国约50万海船船员总人数的17.25%;持福建海事局签发的乙、丙、丁类适任证书的高级船员1.1万余人,另有约2万持有其它直属海事局签发的甲类适任证书的福建籍高级船员,占全国13.5万持证高级船员总人数的22.25%。福建省目前年劳务外派海员6000人次,占全国4万余劳务外派海员总量的15%。
按《中国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规定,甲类海船船员的适任证书包括:(一)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二)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三)GMDSS一级无线电电子员;GMDSS二级无限电电子员及GMDSS通用操作员。
目前,福建共有包括集美大学、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泉州海事学校等6家中专以上航海院校在内的共9家船员培训机构,分别占全国中专以上航海院校总数的16%和船员培训机构的总数的11%,可开展中专、大专和本科等航海职业教育,年在校生规模达8640人、年招生人数达3713人,占全国年招生规模的1/5左右。
近几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海西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福建省航运业不论是在船舶数量,还是在船舶总运力方面均取得了较快增长,逐步在全国确立了福建省的“航运大省”地位。按照2006年底的统计数据,福建省水上运输总货运量1.08亿吨,同比05年增长17.71%,在全国排名第7位;省内共有航运企业346家,同比增长8.12%,拥有船舶3163艘,同比增长9.4%,拥有运力393.3万载重吨,同比增长7.4%。
(中国日报记者 胡美东 实习记者 陈雨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