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立峰 (资料图)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何立峰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福建省委常委、委员和福建省厦门市委书记职务。
新近获调任的天津市委副书记何立峰十一日履新,并参加了当日理论中心组学习,议题为“深化机构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简历:
何立峰,生于一九五五年二月,祖籍广东兴宁,拥有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经济学硕士、博士学位。历任厦门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厦门市财政局局长、厦门市杏林区委书记和厦门市副市长等职,后转任中共泉州市委书记、福州市委书记、厦门市委书记。二00一年起出任中共福建省委常委。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编辑:邓京荆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记者 胡美东 见习记者 朱兴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