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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拟给狗上“户口”
2009-07-17 17: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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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养犬扰民、市民频被狗咬伤等,已成为城市一大问题,这引起了福建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日前,福建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和协调养犬管理的有关事宜。经过调研,福建省将由公安部门牵头,由农业、卫生、建设、工商、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联合起草相关草案。

据悉,为了建立养犬管理监管的长效机制,福建省还会将相关的养犬管理办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并列入人大常委会未来的立法调研项目。

草拟养犬管理办法

在草拟该《办法》的时候,福建省将借鉴其他城市规范养犬的成功经验并结合自身特点进行综合考虑。虽然目前有很多细节还不能够确定,但现在可以明确的有以下几点:一、凡养犬人须有养犬登记证、卫生防疫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并定期检疫、注射疫苗;二、如果养大型犬或烈性犬将严格限制;三、不得携犬出入商场、公共绿地、候车室、医院、饭店等公共场所。

“黑户”狗要领“身份证”

会议还透露了另一个重要信息——关于“狗”的户口。有关人士透露,福建省可能会将“狗户口”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今后养狗,市民必须给狗上户口。

“现在福建省的家犬基本上都是‘黑户’”, 该负责人说,福州市也曾准备给狗上户口,可是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实施。

记者了解到,目前福建省只有厦门市在2007年出台了关于养犬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随后,厦门市实行对狗“上户口”的办法,对辖区的犬只进行规范和统计。厦门市推出养犬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为,第一年800/只,第二年起200/只。管理费包含登记、制证、补证、植芯片、接种疫苗(每年一次)、病(死)犬的无害化处理及流浪犬的处理等。

编辑:邓京荆 肖冠男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记者 胡美东 实习记者 刘欣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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