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7月22日,记者从新罗区有关部门获悉,该区日前正式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海峡两岸(福建新罗)农业合作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今后要加强与台湾在种植业、畜禽业、林业、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市场营销、农业科技与信息交流、休闲观光农业、水土保持等领域的合作,并从用地、财政支持等方面采取一系列优惠政策,促进两地交流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打造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先行区。
据当地媒体报道:按照《实施意见》,今后,新罗区将以蔬菜、茶叶、食用菌、花卉、水果等五类当地特色产业为主,引进、示范、推广台湾新品种、有机农业、生态农业等集约型精致种植技术,积极吸引台商到该区农业企业,重点推进台湾高山乌龙茶种植加工示范项目、柑橘生产综合改进技术示范基地、台湾优良品种繁育示范基地、现代花卉产业合作示范基地等合作项目,同时发挥该区在生猪、肉鸡养殖、加工等方面良好的产业基础,引进台湾优良畜禽品种和饲养、加工技术,提升产业层次;另外,当地还将借鉴台湾精致农业在营销、信息共享、农业组织化、水土流失治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促进双方互利双赢。
据了解,为推进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先行区建设,新罗区还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对台商实际投资额100万美元以上的高科技项目,优先保障用地;对良种引进繁育等“两高一优”的农业项目,涉及建设用地的按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优先办理;区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两岸农业合作规划、交流论坛、项目前期工作、人才交流以及引导扶持两岸农业合作示范基地建设,台湾良种引进、推广,重点台资农业企业土地流转、贷款贴息补助等等,力争到2015年新办涉台农业合作示范项目10个,利用台资1亿美元以上;新引进台湾农业优良品种50个以上,推广面积1万亩以上;新引进台湾先进实用技术10项,推广5万亩以上,把新罗建设成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先行先试的试验区和台农投资集中区之一。
编辑:关晓萌 肖冠男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记者 胡美东 见习记者 朱兴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