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虽然到16日银监会对备受关注的房贷政策是否收紧问题仍明确表示“目前房贷政策并没有改变”,但记者采访部分在哈银行时发现,本地的首套房贷政策也同北京、上海等其他省市一样已悄然调整。根据调整后的贷款政策,客户首付比例需达到40%或以上才可享受7折利率的优惠,首付20%的利率优惠幅度则调整为8.5折。不过,确有大部分银行尚未跟进调整。
据了解,为应对金融危机造成的房地产市场需求下滑,央行于2008年10月出台了房贷新政,规定自2008年10月27日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70%,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昨天,记者分别对在哈的中、农、工、建等4大国有银行以及兴业、招商、哈尔滨银行等股份制银行进行了走访。在建行个人住房贷款中心,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总行日前下发的文件,从11月起,该行就已开始对首套房贷政策进行调整,即对不同贷款客户实行差别化利率政策,对于首付在40%或以上的客户才能享受到7折利率;对于首付20%的客户,其利率优惠幅度调整为8.5折。中行、农行、工行及哈行等其他商业银行相关人士则表示,目前还未收到任何相关文件,也暂未对房贷政策作出调整,对于信用状况、资产质量较好的客户仍可以享受到首付最低20%、利率最低7折的优惠。
对此,一银行业内人士表示,各家银行之所以对取消7折优惠均有所顾忌,主要原因在于谁率先取消优惠政策谁将面临客户流失的危险。该银行业内人士同时提醒消费者,在签署房贷合同前应该查看清楚,看是否有要求几年之内不能提前还贷的条款,如果是这种情况,一旦消费者因利率发生变化,想提前还款将须缴纳一笔违约金。
编辑:邓京荆 来源:哈尔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