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昨日(26日),据厦门警方相关负责人透露,2010年警方争取先行制定一些重大政策措施,以推动两岸交流合作,保障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
厦门警方表示,因应两岸客货滚装船通航,警方将积极争取制定台籍车辆入闽行驶的政策规定,探索开展闽台机动车牌互认试点工作,为台胞提供便捷的车驾管服务。成立口岸车管分所,现场受理台籍机动车入闽行驶和台籍驾驶证换领内地驾驶证等相关业务。
同时,警方会加强与市台办、台商协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沟通联系。对侵害台商、台胞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及时受理,全力侦办。台资外资企业和重点企业慎用查封、冻结账户、扣押财产等侦查措施,对法人代表或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慎用强制措施,保护企业正常合法经营。
编辑:肖亭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记者 胡美东实习记者 黄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