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从2010年3月1日起,福建省六个沿海设区市的车,将喝上国Ⅲ汽油。这个时间表,是近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省推广使用国Ⅲ汽油问题时确定的。
根据会议纪要,我省将从明年3月1日起,先行在福州、厦门、泉州、莆田、漳州、宁德六个沿海设区市实施封闭销售国Ⅲ汽油。采取封闭销售,意味着届时国Ⅱ油和国Ⅲ油不能同时供给。而南平、三明、龙岩三个沿边设区市也将从7月1日起,全面实施销售国Ⅲ汽油。
目前,省政府已经要求中石化和中石油两大集团的福建公司要切实保障油品供应,并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油品储存和销售置换工作。福建联合石化有限公司将做好国Ⅲ汽油生产转换工作。据介绍,中石油和中石化的销售公司已在为国Ⅱ汽油清仓销售做准备。
据悉,“国Ⅲ”是中国环保部门参照欧洲汽车尾气排放法规制定的标准。相比之前使用的“国Ⅱ”标准,“国Ⅲ”标准要求汽车尾气中氧化氮排放量降低一半,为3.5克/千瓦小时,有利于降低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提高空气质量,对促进节能减排工作有着积极作用,而且会延长汽车使用寿命,在保养维修这方面的成本可能会有所下降。
国Ⅲ汽油的价格是市民最为关心的问题。据悉,省物价局近期将向国家发改委申报国Ⅲ汽油价格的报批。但综合其他省市推广国Ⅲ汽油的情况来看,国Ⅲ汽油价格一般会比国Ⅱ汽油每升贵出0.2元左右。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记者胡美东 见习记者郑艳艳)东南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