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孔摄像机拍下的司机“取钱”过程
中国日报网消息:日前,沙区警方经过5天侦查,将公交票款失窃案的真相层层揭开,为其追回近3万元曾经不翼而飞的票款,震惊了整个公交公司。昨日,该公交公司向天星桥派出所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针孔摄像机揪出“内鬼”
几个月前,沙坪坝区天星桥派出所接到我市某公交公司保卫科报警,称公司下属有一条无人售票线路出现了驾驶员暗中盗窃票款的现象。
办案民警称,对方介绍,从今年年中开始,公司便发现了一个“奇怪现象”:相比去年同期的营业额,每台车每天的收入大约降低了五六十元,而该线路共计8台车,一月30天下来,该线路营业额便少了超过万元。
由于该车系无人售票车,车内只有驾驶员(2人轮班),每个票箱每天都要上锁和贴封条,除了收款员有开箱钥匙,每天会集中进行收款外,还有谁能接触票款呢?而且封条始终完好?
虽然公司怀疑系内鬼所为,但内鬼究竟是谁?又如何盗款得手?公交公司保卫人员却没有十拿九稳的证据。
随后,在民警的建议下,该公司保卫科便在一辆公交车上安装了针孔摄像机,借此实施暗中监控。终于,本月10日晚,监控拍摄到驾驶员李某用钥匙打开票箱,将其中部分票款私自取走的“铁证”。
印泥拓下钥匙开箱偷钱
次日,该公交公司保卫科便将嫌疑司机和相应监控证据移交至天星桥派出所,由警方出面对案件进行深挖。
在证据面前,李某交代了当晚作案的全过程:当时,他用钥匙打开票箱,取走了其中98元票款,面额全是一元的纸币。而封条由于贴在光洁铁皮上,能轻松揭开并复原,因此几乎无效。
那么,开箱钥匙是怎样来的?李交代,今年5月,他以800元的价格,从同线行驶的驾驶员李某、宋某处购买到该票箱钥匙。
随后,警方连夜将出售钥匙的李某、宋某带回派出所调查。当时可谓“人赃俱获”,宋某腰间的皮带上,还隐藏固定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114元票款——全是李从票箱取出的一元面额的纸币。
经过连夜审讯,两人承认了出售钥匙的事情。原来,在今年4月,李、宋二人利用交款期间收款员不注意,在交款房内将该路线8台公交车的票箱钥匙印在了印泥上,然后找人配出了开箱钥匙。
相互约定每天莫拿太多
李、宋二人还交代,随后,他们便开始想法拉拢其他同事一起“下水”。
于是,他们以500~800元的价格,向其他驾驶员兜售各台车辆的票箱钥匙;因为得到钥匙就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开箱获利,不用多久便能捞回“成本”,于是,包括李某在内的其他14名驾驶员都花钱买下“金钥匙”——李、宋两人光是兜售钥匙便获利7700元。
两人交代,之所以要将票箱钥匙卖给同事驾驶员,是因为如果只有两人“发财”,太容易暴露目标;如果让大家都参与进来,整条线路的收益下降,这样,公司就不容易察觉。两人还称,交易钥匙的时候,他们还约定,每天不能拿太多票款,要根据当天的收入情况,拿二三十元至百元不等。
警方介绍,该路队8台车的16名驾驶员,全部交代了暗中盗取票款的事实。目前,李某、宋某因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已被沙区警方刑事拘留。此外,其余14名驾驶员则全部下岗,接受警方进一步调查。
“我们想到过有司机会监守自盗,但没有想到所有驾驶员都卷进去了!”该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如此感叹。据悉,该线路已另找驾驶员代班;同时,16名驾驶员退回票款近3万元,但公司估计被取走的票款约在七八万元左右。
律师说法:当事驾驶员已涉嫌盗窃罪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傅达庆认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隐秘手段不当得利,即是涉嫌构成盗窃——而驾驶员们均用配制的钥匙暗中开箱取款、将公司营业收入非法占为己有,即是统统涉嫌构成盗窃罪。
根据相关法规:在我市主城区,若盗窃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可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盗窃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可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重庆晚报 编辑:邓京荆